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資助額 由每票14元增至15元

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資助額 由每票14元增至15元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2月11日,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83A條作出《2020年立法會條例(修訂附表5)令》,以提高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資助額;並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45條訂立《2020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立法會選舉)(修訂)規例》,以提高立法會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兩條附屬法例將於2月21日在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今日(2月19日)表示,上述附屬法例生效後,自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起,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資助額將由每票14元增至每票15元,而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的選舉開支限額亦將增加。 

是次資助額的增幅是以2017年至2020年之間的預計累積通脹率(即9.6%)為基礎訂定。而選舉開支限額的調整亦是考慮到相同期間的預計累積通脹率、上屆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需競逐候選人申報的選舉開支,以及其他相關因素而訂定。 

地方選區/選舉開支限額

香港島:2,661,000元

九龍東:1,996,000元

九龍西:1,996,000元

新界東:3,326,000元

新界西:3,326,000元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7,6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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