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長拒遷出宿舍 警務處處長入稟追租收樓

退休警長拒遷出宿舍 警務處處長入稟追租收樓



一名於1980年入職的退休警長,1997年獲分配上水警察宿舍一個單位,他在2014年退休,惟未有按規定,於休假後兩個月限期內遷出,更一直欠租並佔用單位至今。警務處處長透過律政司入稟區域法院,向退休警長追討2014至2016年欠租,亦即逾22萬元的市值租金,並要求對方交出單位。

原告為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而被告則為退休警長陳威基。被告於2014年6月開始退休前休假,理應為同年8月交還宿舍,而警務處當時再給予一個月寬限,至2014年9月19日前需歸還單位。

被告不單無按規定交出單位,更由2014年9月20日起,一直佔據單位至今。處方曾多次去信被告要求收樓,但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