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案 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2019年元朗721案 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一名42歲男子,被裁定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參與暴動罪成,還押至下星期三求情及判刑,是首名「非白衣人」於事件中被裁定暴動罪成。

42歲報稱會計師的被告,向白衣人投擲物品,他早前否認控罪,稱不屬於任何陣營,只是出於「八卦」到場。

法官李慶年表示,被告的行為超越「八卦」,在衝突中走到最前線,更使用暴力,有多次機會可以離開,但他選擇留下,目的是與黑衣人共同進退。

李官又質疑,被告美其名「自衛」和「防止罪案」,實情無異於白衣人,屬「暴民一分子」並犯案。

案件編號:DCCC 806 /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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