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參與中環和你LUNCH 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至3年9個月

8人參與中環和你LUNCH 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至3年9個月


8人於2019年11月12日參與中環「和你LUNCH」,全部被裁定暴動罪成,判監2年9個月至3年9個月。

5名經審訊被定罪的被告判監3年9個月,審訊前認罪的3人,獲扣減4分1刑期,總刑期為2年9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彭亮廷判刑時指,8人被搜出與示威相關物品,例如生理鹽水、口罩等,有需要時可以走上前線與警方對峙,難以接納他們只是留守壯大聲勢。

案件編號:DCCC 3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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