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最新的網誌,再談及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問題,他指改善強積金制度不是一個選擇,而是一個必須的決心,取消「對沖」制度勢在必行。
羅致光表示,在現行的強積金制度下,僱員、僱主各供款5%,一般精算師都認為這個供款率偏低,退休保障不足。他指出,過往每次當僱員離職而要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僱主供款的累積權益平均93%至94%被「對沖」,而三分之二僱員的僱主供款是百分百被「對沖」而消失。
他認為一個已不足的供款率,加上絕大部分的僱主供款被「對沖」走,單靠僱員自己的5%強積金供款便更顯不足。故此取消「對沖」,可以令強積金總供款率實質是10%,雖仍有不足,但最少可令中上收入人士有合理的退休保障。
網誌又提到,取消「對沖」可以減低管理資源,利於實行「全自由行」,更可以提升競爭,降低管理費。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