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一手樓銷售條例 首名地產經理被定罪囚兩個月

違一手樓銷售條例 首名地產經理被定罪囚兩個月


一名地產代理今日(4月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兩個月,同期執行,即時監禁。
  
該名地產代理分別於2019年12月6日及8日,傳布一則相當可能會誘使另一人購買指明住宅物業的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資料,被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檢控。
 
銷監局發言人表示,自條例於2013年4月29日實施以來,首次有地產代理被定罪。銷監局提醒地產代理不應使用不良手法銷售一手住宅物業,地產代理應多了解條例及向準買家提供正確資料,並遵從良好的銷售作業方式,以防誤墮法網。
 
銷監局亦建議準買家不應盡信推銷資料,要細閱銷售文件。如對其他人提供的資料有懷疑,應直接向賣方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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