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會案 黃浩銘獲批保釋上訴

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會案 黃浩銘獲批保釋上訴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因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被指控衝擊立法會大樓,律政司上訴覆核刑期後被判入獄,終審法院批准他以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等候9月7日聆訊。 

黃浩銘保釋期間,需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境,並需要定期到警署報到。黃浩銘的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潘熙,曾申請於7月離港,到台灣參加研討會,但控方律師反對,認為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引渡條款,黃浩銘有可能棄保潛逃,法官李義以其餘12名被告的保釋條件都包括不准離港為由,黃浩銘不能有特殊優待,因此拒絕黃浩銘的申請。 

2014年6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黃浩銘及另外12名男女被控衝擊立法會大樓,裁定非法集結罪成,13人原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但上訴庭2017年8月接納律政司上訴,改判眾人監禁8至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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