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休班警涉嫌於2013年,在屯門與當時僅得15歲女童發生性行為,被控以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今日(4月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為38歲的休班警員陳健敏,他被指於2013年1月1日至10月18日期間,於屯門某處與當時15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
現年20歲的事主X早上在屏風後作供,稱在2011年認識被告,於2013年暑假,獲被告邀請到屯門的村屋村所私影。事主作供時指,被告開價2000到3000元,要求她穿護士制服、粉紅色內褲,及少少透的胸圍。
事主再指,本來當時只有她在床上,之後被告亦上了床為她拍照,並開始除褲,被告又脫掉她的內褲及吻全身,之後更將下體放進她的陰道,更指「佢一路郁一路影相」,事後被告給了她2000多元。事主又稱案發後一年,她再應被告邀請,到影樓私影,但該次就無身體接觸,而該次也是她最後一次與被告私影。
案件下午續審時,事主接受盤問時就承認當日是自願性交,但不同意被拍攝,又稱案發時她身穿的為吊帶透視裙,而非早上指的護士服。辯方就稱X案發之前,曾多次問被告借錢,卻又遲遲不還。辯方又向X指,被告從未與她性交,但X不同意。
案件押後到5月25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