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又一城搶犯 餐廳經理獲判罪名不成立

涉2019年又一城搶犯 餐廳經理獲判罪名不成立


2019年11月10日,九龍塘又一城有市民示威,便衣警在場制伏兩名疑破壞餐廳的男女時被包圍,一名餐廳股東被指「搶犯」,協助女子逃脫及襲擊4警,他被控4項襲警及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他人從合理羈押下逃離罪。

案件今日(5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法官指無法從涉案片段肯定襲擊者為被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指案發時他在其他地方處理餐廳事務,雖然法官對被告的說法有保留,惟控方未能反駁被告的不在場證供,又指舉證責任在控方。法官又翻查閉路電視片段,指鏡頭距離太遠,未能確定是同一人,車牌號碼也十分模糊。

37歲被告報稱餐廳經理,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並於同日同地,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一名女童逃離警員的羈押。

案件編號:DCCC 2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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