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於昨日及今日(5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至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於5月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34歲及38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370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88000元,應課稅值約124000元,以及檢獲約85000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229000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昨日各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元。
另外,海關人員昨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4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30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21000元,應課稅值約98000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