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逆線行車認罪 立法會監委會發書面警告

陳家珮逆線行車認罪 立法會監委會發書面警告



新民黨陳家珮早前涉逆線行車,承認不小心駕駛罪。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今日(5月6日)就處理對陳家珮的投訴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報道指監委會一致認為其不當行為未達致嚴重程度,鑒於她第一次犯下此類不當行為,監委會決定對她發出書面警告。

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嚴正警告陳家珮,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確保不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警告由監委會主席李慧琼執行。報告指,事件經報道後備受公眾關注,其後立法會就此事收到市民投訴,包括實名投訴。

經調查後,監委會留意到法官認為案情嚴重,但同時亦按具體情况和實際後果而衡量刑罰輕重,最終判陳罰款港幣2000元及停牌1個月,不需監禁。監委會認為,顯示案情嚴重程度相對較低,刑罰相對較輕,合乎比例,該案案情在「不小心駕駛」的案例中相對較輕微及簡單。

監委會信納,從事發至今,陳家珮一直展示悔意,「公開道歉和解釋事件時均態度誠懇,沒有迴避她所犯的錯誤,並願意承擔後果」,而她已為違反交通法例而承擔了法律懲罰。報告指,她亦迅速採取一連串補救行動,盡力減低事件對立法會信譽的負面影響。



(圖片來源:陳家珮 FB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