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子涉庭內拍照 獲准保釋6月15日再審

中國女子涉庭內拍照 獲准保釋6月15日再審

一名持有香港身分證的中國女子唐琳玲,因涉嫌5月23日在高等法院法庭內拍照,法官今日(5月25日)下午決定將案件押至下月15日再處理,被告獲准以5萬元保釋,期間需要在報稱的地址居住及不得離港。 

法官表示,已下令將唐之手機交由警方調查,警方之後亦會徵詢律政司,再由律政司決定下一步行動。 

唐琳玲今早出庭時,再次指在法庭內拍照是一件小事,又聲稱陪同出庭的大律師艾勤賢願意代表她,但艾勤賢即時否認代表唐琳玲。艾勤賢強調自己並非唐的代表律師,但若陳慶偉希望以簡易程序處理,他樂意協助法庭向唐解釋。唐其後也表示艾勤賢不能代表她,艾勤賢便離開法庭。 

唐琳玲涉嫌於5月23日在旁聽高院審訊2014年發生的佔旺藐視法庭案時拍照,被法官陳慶偉禁止離港,要求出庭解釋,法官今日審訊時,稱法庭內拍攝已不是單一事件,據有關案例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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