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機構今日(5月28日)宣布,計劃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作為高等法院轄下的專責分庭,審理複雜、涉案金額巨大的國際和跨境商業糾紛。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可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以及國際爭議解決樞紐的地位,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
發言人指出,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標誌着香港司法制度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的重大發展。近年,隨着國際和跨境商業活動蓬勃發展,各方對設立專責法庭以處理複雜的法律及事實問題的需求與日俱增,而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正是對這些需求的恰當回應。解決此類糾紛需要專門的司法知識,以及度身訂造的法庭程序及常規,以提升靈活性和效率。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設計是要滿足上述需求,並同時維護以普通法為本的香港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與保障。
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將由具備豐富商事法經驗的本地法官審理案件,亦可根據現行法律框架,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傑出資深法官或法律執業者以專案方式審理案件。在適當情況下,可邀請裁判委員及專家協助法官處理不同的專門範疇。這些安排將提升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專業水平與國際聲望,並促進其判例發展,使判例既遵循國際最佳做法,亦同時堅實地以香港法律為基礎。
高等法院大樓其中一層將指定供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使用。為符合國際慣例,並反映案件的國際性及跨司法管轄區的特點,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將在處理案件時廣泛運用科技,包括遙距聆訊、電子存檔、電子文件冊和以語音轉換文字技術製作謄本,以期提高司法效率。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歡迎和支持司法機構宣布將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專門審理重大的跨境國際商事糾紛,標誌着香港法治體系發展邁向新里程。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提出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香港特區是全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以普通法為基礎的香港商業經貿法律與國際商事規則連接,一直深受國際商界和投資者信任。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充分體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為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貢獻新的更大力量,同時進一步推動國際商事規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