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香港身分證的中國女子唐琳玲涉嫌在高院庭內拍照,被控刑事藐視法庭,今日在高院續審。唐琳玲在庭上自辯時被法官問到其收入,她指自己在中國鐵路建設擔任國際投資部副總經理,但不願透露收入,又指自己在2015年成為香港居民,但主要在北京及杭州等地居住。法官將案件押後至 6月4日作出裁決,期間唐需要還押懲教看管。
此外,唐琳玲辯稱其微信帳戶及其他隱私在5月23日前已被不停侵犯,故有可能當日微信號已被侵犯。當被問到庭內拍照過程時,唐琳玲即表示時間過得大久,已不清楚具體細節,但重申自己非常尊重法庭,沒有任何藐視法庭心態。
唐又指案件對她造成極大影響,因傳媒對她作出大量不恰當和不正確的報道,影響其工作及生活。
當被問到其法律資格時,唐琳玲指自己在去年9月,通過了中國司法考試,成績是395分。
(圖片來源: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