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搶文件案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梁國雄搶文件案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前立法議員梁國雄3年半前涉嫌在立法會會議中搶走官員文件,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6月2日)裁定律政司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法官在判辭中確認,《特權法》的藐視罪適用於立法會議員,並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事發於2016年11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橫洲公屋發展項目時,梁國雄涉嫌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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