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即晚經陸路遣返中國

唐琳玲即晚經陸路遣返中國



在高院法庭內拍照的中國女子唐琳玲,早前被判藐視法庭罪成,今日(6月4日)於高院被判監7日,扣除早前還押時的日數,他今日亦告刑滿,最新消息指入境處已經將她接管,並即晚將她遣返中國。

消息指唐琳玲持有的香港身份證早已逾期,但因到期日資訊儲存於晶片內故法庭未有及時發現,而她來港的旅遊簽證亦已於日前到期。懲教署傍晚用囚車把唐琳玲押到青山灣的入境事務中心,完成手續之後,會經由陸路遣返。

唐琳玲除了被判罪名成之外,還要繳付197,260元懲罰性訟費。

(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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