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法

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法


立法會今午(6月4日)近5時,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

由於今午發生潑有機肥料事件,會議於下午1時暫停,至4時復會。但復會後主席梁君彥決定由官員發言之後,隨即三讀表決。

表決時大批泛民議員抗議,高呼「遺臭萬年」,未有投票,議案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獲通過,唯一投反對票為熱血公民鄭松泰。至於泛民提出的所有修正案均遭否決,梁君彥亦隨即宣布休會。

草案訂明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 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即屬犯罪。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或經篡改的國歌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的國歌,亦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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