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稱有人將自己對法律看法 與法庭裁斷結果劃上等號

馬道立稱有人將自己對法律看法 與法庭裁斷結果劃上等號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6月9日)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致辭,指法律體制能否有效地運作,取決於能否確實取得社會大眾的信心,他認為若欠缺大眾的信心,再好、再備受讚譽的體制也不會成功。

馬道立表示,香港的社會環境和公眾對法律角色的看法,還有在法治問題上意識的提高,均有巨大變化。尤其是自1997年以來,大眾對於法律如何影響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每一個人的將來,無可置疑已有更深認識。他提到,大眾對於基本權利的概念的掌握日漸增加,人們經常甚至每天都提及《基本法》和《人權法》,出現不同權利和意見的衝突在所難免。

在致辭時,馬道立稱曾多次談及一個現象,就是不同人士各自提出看來合理但南轅北轍的觀點,「合理」就成了關鍵詞。他認為法庭的職責,是要就這些不同的觀點作出裁斷,而裁斷必須恪守法律、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當法庭審理的案件源於一些具爭議的政治、經濟或社會事件時,大部分人對某事件有牢固的立場,而他們往往將自己對法律的看法與法庭對該事件的裁斷結果劃上等號。

馬道立續指,他們對法律體制的觀感甚至信心,變成主要甚至完全地視乎判決的結果而定。在這情況下,人們很容易會忽略了一個基本要點,那就是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而已,他們也完全忘記《基本法》在法官任命方面,只訂明兩項才能:司法和專業才能。法官的個人意見,不論是否與政治有關,或其他因素,都不在考慮之列。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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