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耀棠脫不小心駕駛罪 官斥警方調查馬虎

鄭耀棠脫不小心駕駛罪 官斥警方調查馬虎



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去年7月在香港仔駕駛七人車時,發生一宗交通意外,與一輛貨車相撞,他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今日(6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認為本案存有疑點,控方未能成功舉證,並批評警方調查馬虎。

裁判官又提到,如根據貨車司機的說法,即鄭的七人車從後撞向貨車,七人車左前方泵把不會被扯向前,理應是撞凹,認為損毀不可能由七人車從後撞前而造成。

裁判官又指,涉事的貨車司機及乘客,作供時對貨車損毀的情況,有不同說法,存有誠信問題,質疑兩人作假證供,將交由律政司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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