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被判阻差辦公罪成囚1年 23歲社工獲高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

上周被判阻差辦公罪成囚1年 23歲社工獲高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


去年7月27日「光復元朗」示威中,一名社工被指阻礙警方防線推進,他否認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上周三(6月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年。


被告當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要即時收監。他今日(6月23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上周判刑時表示,當時有數以百計示威者,屬非法集結,驅散是警方的職責,他指被告當日要求警方放慢步伐,等同要求警員背棄職責,完全不合理。裁判官又稱,被告當日有規模地連同至少兩人行動,成功阻礙警方前進數分鐘,令警方執法難上加難。 

案情指23歲姓劉的社工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阻礙警員陳沛杰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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