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名7歲女童在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遇溺死亡,事後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被揭夾口供,隱瞞當時僅得1名救生員當值,被控明知地誤導警員罪。
早前已有一名姓朱的救生員認罪,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後20歲救生員及28歲泳池負責人亦承認控罪。
20歲救生員今日(6月27日在)沙田法院被判感化12個月,28歲泳池負責人則被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3名被告依次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他們承認於2021年9月22日及23日,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及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以誤導警員。
案件編號:STCC 42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