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旺角佔領區被清場後,市民自發到旺角「鳩嗚」,時任沙田警區指揮官朱經緯因以警棍亂毆途人後頸,遭到市民投訴,但有市民曾致電投訴警察課投訴近70次,卻被有關當局屢以諸多藉口拖延,至近日更以投訴人沒有與警方提供資料為由撤銷投訴。
據《蘋果日報》今日(6月29日)報道,有市民在被朱經緯施襲後翌日,已親自到田心警署向警方投訴,並作簡單口供記錄,當時警方指會日後會聯絡事主,並再為他作詳細的口供記錄。
但過了一個月投訴人還未收到警方通知,遂於12月至2月期間致電投訴警察課10次,當中只有3次獲接聽,惟當局均以「負責職員出咗去做嘢」為由擱置。及至2月25日,投訴人收到一名曾姓警員來電,指有兩種做法,第一是「全面調查」,需要相約時間錄取詳細口供;第二是「撤銷投訴」。投訴人當然選擇要「全面調查」,但對方不斷指投訴人看不到涉事警員樣貌、可能並非警棍等理由叫他再考慮投訴事宣,投訴人果斷重申需調查,但對方再稱不用太快下決定,指會再發信給確認。
直到4月投訴人才收到當局來信,信中指投訴人「表示需考慮才能決定如何處理這次投訴」,如14日內未收到投訴人之回覆,便會終止個案。投訴人於是在4月至5月期間,再致電投訴警察課25次,惟只有兩次有人接聽,每次都是表示負責人不在。直至5月21日,當局再發信予他,指沒有收到其回覆,故終止有關個案。投訴人指收信後再打了30次電話,要到6月3日才聯絡到有關負責人,雖然對方稱會再跟進,但事件已令他對警察信心盡失,但投訴人表示一定會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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