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將途人撞至重傷 高級警員僅判罰二千

開車將途人撞至重傷 高級警員僅判罰二千



一名隸屬尖沙咀軍裝巡邏小隊的高級警員,2016年10月19日駕車撞到一名外籍人士,外籍人士撞至骨折及腦出血,身受重傷,但上庭時僅控告不小心駕駛罪,被告認罪後判罰二千元。

2016年10月19日,41歲被告顧嘉能駕駛警車前往尖沙咀寶勒巷,處理一宗醉酒人士案件,警車駛至漆咸道麼地道交界時,將一名外籍人士撞倒,致外籍人士頭部及盆骨骨折,並出現腦出血。

律師代表顧嘉能求情時,指被告已坦白認罪,並承認當時專注度不足,而被告除了有負警隊服務市民的承諾,未來不能再駕駛警車,影響晉升警長評核,又須面對紀律聆訊,最後法庭判被告罰款二千元。

(圖片來源:"Mercedes-Benz Sprinter 518CDI Police Car for Hong Kong Police Force."@ Negi | CC BY-SA 3.0)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