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議員薪津沿用現有安排

新一屆立法會議員薪津沿用現有安排


政府發言人今日(7月10日)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第7屆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包括每年調整機制,應沿用現時第6屆立法會議員的安排。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就第7屆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進行了詳盡檢討,並作出數項建議以改善薪津安排。

發言人表示,在作出上述決定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獨立委員會的建議並非不合理,但考慮到本港現時經濟下滑、勞工市場的薪金和就業情況,以及政府最近就凍結公務員和政治任命官員的薪酬及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的酬金的決定等因素,認為不適宜實施有關建議。

按照上述決定,第7屆立法會議員會沿用現時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包括:

(a)每月101,000元的酬金;
(b)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百分之十五的任滿酬金(在每屆任期屆滿時支付);
(c)每年35,180元的醫療津貼;
(d)每年2,770,970元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
(e)每年221,310元的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
(f)每年221,520元的主席酬酢津貼;
(g)每屆375,000元的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償還款額;及
(h)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每屆為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十二分之一的款額另加實際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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