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前年襲擊高院女保安 被裁定罪名成立即囚一個月

王婆婆前年襲擊高院女保安 被裁定罪名成立即囚一個月


示威常客「王婆婆」於2019年1月在高等法院接受保安檢查期間用肩膊撞一名女保安員胸口,被控「普通襲擊」,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王婆婆」早前否認控罪,今天(7月14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即時監禁一個月。

裁判官王證瑜接納事主及其同事的證供,指他們的證供直截了當、態度誠懇、互相支持及合情合理,認為他們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裁定被告有意圖對事主使用武力,亦必然知道事主不會同意其行為,案件亦無證據顯示被告可能出於自衞或有合理解釋,遂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ESCC249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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