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發生的魚蛋革命,有5名人士早前被控暴動罪,案件今日(7月17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法官裁定第一、第二及第五被告暴動罪成,其餘被告則罪名不成立。
5名被告分別是,18歲姓楊的首被告、20歲姓羅的次被告、48歲姓陳的第三被告、27歲姓孫的第四被告,以及26歲姓連的第五被告。各人均被控一項暴動罪,而第三被告又被控一項交替控罪非法集結。5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應訊,法官裁定第一、第二及第五被告暴動罪成立,將還柙至8月7日,等待索取報告後判刑,其中第一及第二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第五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而第三及第四被告則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5名被告被控2016年2月9日在旺角鼓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所有被告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