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布新聞禁用詞 「中港」及「三權分立」都唔用得

新華社發布新聞禁用詞 「中港」及「三權分立」都唔用得


(網絡圖片)

新華社今日(7月21日)發布最新版的新聞報道禁用詞及慎用詞,其中「中港」、「主權移交」、「雨傘革命」及「三權分立」都成為禁用詞。而中國領導人到訪香港澳門都有嚴格用詞限制,不能說是「出訪」,而稱是「視察」。

新華社發布的《新華社新聞信息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2016年7月修訂)》,指在前年發布的禁用詞上,新增57條內容,並用紅色字標示。其中,在「四、港澳台和領士、主權類」中提到,不得將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澳」等用詞,更強調不宜將「內地與香港、澳門簡稱為『內港』、『內澳』」,但可以使用「內地與香港(澳門)」,或者是用「京港」、「京澳」。

另外,當有中國領導人到訪港澳時,要稱為「視察」,不能稱是「出訪」。至於中國部門負責人到訪港澳,則要用「考察」及「訪問」。

而「主權移交」及「收回主權」亦成為禁用詞,當提及香港及澳門與中國的關係時,要用「恢復行使用主權」、「政權交接」;又不能稱香港及澳門在「回歸」前是「殖民地」,要稱是「受殖民統治」。同時,又不能稱港澳是「次主權」地區。

對於港澳的政體,不能稱是「三權分立」,但沒有表示應以什麼用詞去表達。而2014年的「雨傘革命」亦成為禁用詞,新華社指,要用「非法佔中」或「違法佔中」去形容。另外,「佔中三子」亦成禁詞,要稱為「非法佔中發起人」,或「佔中三丑」。

而對台灣亦是很多禁用詞,如要稱「台灣當局」、「台灣方面」,不能稱「中華民國」,有「中華民國」的旗、徽、歌,全部禁止。而「中華民國總統」要稱為「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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