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及另一名議員朱凱廸,今年3月被巿民入稟,指兩人在宣誓的誓詞違法,要求法庭裁決。案件今日(7月26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法官質疑入稟人在3月交付按金時「彈票」,之後再沒有處理,認為延誤不合理,押後裁決是否接受入稟申請。
入稟人羅景楊在3月時入稟高院,但以支票繳交2萬元的保證金時,寫錯收款人而「彈票」,到本月再繳交支票又一次寫錯。代表羅景楊的大律師馬恩國表示,當事人不熟悉法律程序,願意繳交按金,並已準備好保證金,希望法庭接受。
而法官區慶祥表示,入稟人有責任交妥款項,但支票在3月「彈票」後就再沒有跟進事件,認為有關延誤是不合理。他又指,若遲交保證金,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交予法庭考慮。法官最後決定,押後裁決是否接受入稟人申請。羅景楊在庭外表示,若今次未能成功入稟,將會再次嘗試入稟。
入稟狀指,鄭松泰及朱凱廸,在去年宣誓做立法會議員時,分別高叫「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及「民主自決、暴政必亡」,申請人指兩人宣誓不莊嚴及不真誠,質疑宣誓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基本法》,要求法庭裁決兩人宣誓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