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23年獲牧師鼓勵自首 前輔警承認姦劫明日判刑

潛逃23年獲牧師鼓勵自首 前輔警承認姦劫明日判刑


一名曾任輔警的52歲男子,被控在廿多年前與另一輔警姦劫一名夜總會舞小姐,兩人之後被落案起訴,其中一人棄保潛逃,到今年1月返港時被捕,該名男子今日(7月30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法禁錮、搶劫、強姦及沒按法庭指令歸押4罪,案件押後到明日判刑。

現年52歲的被告陳劍雄,承認在1994年9月9至10日期間,於跑馬地豪東酒店聯同黃榮德,非法禁錮及搶劫X,並於9月10日強姦X。被告亦承認於1995年5月23日,在未有合理理由下,未有依期歸柙到庭接受審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多年來一直匿藏於中國,到2014年於泰國及緬甸邊境的教會工作,期間信了主,在牧師鼓勵下決定自首,但因為身份證明件文已經遺失,一度在曼谷被扣留8個月,直至獲中國大使館核實身份,才能返回香港。

至於案中另一被告黃榮德,就因為非法禁錮、盜竊及搶劫罪被判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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