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加至9項控罪 「畫家」還押到下月再審

被加至9項控罪 「畫家」還押到下月再審



綽號「畫家」的31歲姓潘男子,被控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當晚襲警、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今日(8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法庭先處理「畫家」另一宗案件,他涉嫌在今年1月16日於高等法院地下保安檢查區,刑毀司法機構一張枱,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26日開審。 

至於包圍警察總部案,控方新增至9項控罪,包括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刑事毀壞罪及7項襲警罪。

控罪指,被告涉於今年6月21日,在灣仔警署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以及襲擊7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案件押後至9月11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諮詢法律意見,辯方無申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ESCC1541/2019,ESCC163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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