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1.46億人民幣 遼寧前省委書記被判無期徒刑

涉受賄1.46億人民幣 遼寧前省委書記被判無期徒刑


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因受貪污受賄、玩忽職守,今日(8月4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案情指,王珉在2004年至2016年期間,歷任吉林省、遼寧省要職,包括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間接收取財物折合約人民幣1.46億元;另外,王珉亦被指導致2013年遼寧省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以及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換屆選舉,出現拉票賄選。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詞中,斥王珉受賄數額極大,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嚴懲,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