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應去年遭酒醉休班女警襲擊 入稟索償2.6萬元唯被告未有上庭

女侍應去年遭酒醉休班女警襲擊 入稟索償2.6萬元唯被告未有上庭


26歲休班女警袁樂欣在去年7月,因酒醉指罵及襲擊兩名酒樓女侍應,早前被裁定襲擊罪成,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事件受傷的女事主之一黎孝芬,因受傷不能上班2個月,她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袁樂欣追討2.6萬元,當中有因受傷涉及的醫療開支、工作及財物損失。

申索人黎孝芬今日早上到達小額錢債審裁處,但法庭職員通知她,因被告袁樂欣已辭職,法庭未能向她送出傳票及法庭文件,要取得其住址後才可聆訊,案件押至10月9日再訊。黎孝芬指,曾向警方索取被告的住址,但不成功。黎現時在月餅工場任包裝工人,今日為出席聆訊需要請假,將失去本月的勤工獎。

案情指,2016年7月8日晚上11時許,任職酒樓侍應的陳姓事主,在上水天平邨下班與三名同事道別時,被醉酒休班女警袁樂欣的指責聲浪過大,期間用手肘撞擊陳,四人沒有理會,分兩批踏單車離開,但陳擔心同事有危險決定折返,途中再遇袁樂欣,醉酒女將陳從單車拉下並襲擊,黎孝芬見狀走到天平邨管理處報警,但袁樂欣上攔截,並出示疑為警察委任證並大喊:「我就係警察!」,並襲擊黎,事後警方趕至,阻止袁樂欣繼續施襲,並將陳、黎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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