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港鐵站外攜鐳射筆索帶 24歲男被控藏攻擊性武器

前年港鐵站外攜鐳射筆索帶 24歲男被控藏攻擊性武器


一名24歲男子,被控於2019年10月,在黃大仙港鐵站外管有鐳射筆及索帶,被落案起訴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意圖損壞財產。

案件今日(9月2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港幣兩千保釋。

案情指,24歲被告在2019年10月13日黃大仙港鐵站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管有一包膠索帶,意圖用作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案件編號:KCCC2518/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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