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認前年非法集結 今判入勞教中心

23歲男認前年非法集結 今判入勞教中心


一名23歲男子早前承認2019年8干犯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日(9月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控罪性質嚴重,須判阻嚇刑罰,考慮案件獨特性,以及被告被捕後將事件和盤托出,態度合作及已反省,故判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被告在2019年8月3日在尖沙咀海港城外及紅隧外參與非法集結,並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非法集結,干犯三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早前承認第二及第三項控罪,首控罪則獲撤銷。

案件編號:KCCC1997/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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