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名巿民早前指高鐵「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9月27日)下午頒布判詞,指現時提出覆核是過早,故拒絕受理申請。
自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推出後,先後有5名巿民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指「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高院上周開始處理「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社工呂智恆及退休人士李嘉廉的覆核案,今日下午頒布判詞,指現時進行覆核是言之尚早,故拒絕受理。
法官表示,高鐵「三步走」內若任何一步未能成事,都可令「一地兩檢」告吹。因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公布方案,並非帶關鍵性質,也未帶來實質的法律後果,所以現時提出司法覆核是言之尚早。法官又指,要實施「一地兩檢」並不是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一臂之力」而行,是要取決不屬政府權力可控的持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