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涉選舉舞弊案提堂 獲准保釋11月23日再訊

李偲嫣涉選舉舞弊案提堂 獲准保釋11月23日再訊

2016年參與立法會選舉落敗的李偲嫣,被廉署控以一項涉嫌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今早(10月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李偲嫣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再提訊。 

控罪指,54歲的李偲嫣涉嫌在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身為候選人,沒有遵從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收取她不知道姓名或地址的捐贈者,給予9項合共22530元的選舉捐贈後,沒有確保有關捐贈不會用於償付或分擔償付她作為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及將有關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 

李偲嫣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再提訊,等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