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底之「不斷打電話」滋擾前警司朱經緯案件,其中一名曾打13次電話給朱之徐姓被告,今日(10月14日)於荃灣裁判法院進行審訊,獲控方不提證供以「不斷打電話」提控。被告自簽1500元並守行為1年半,並須支持800元堂費,毋須留案底,被告的手機、智能卡和電池則被充公。
去年佔領期間,時任警司朱經緯在旺角以警棍擊打途人,被傳媒拍下過程,惹起社會公憤,有人事後在網上公開朱經緯的家居及手機電話號碼。據案情透露,去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期間,朱經緯的家居及手機收到大量匿名來電,他感到滋擾下報警。警方事後拘捕3名疑犯,其中徐禮諾在警誡下,承認出於貪玩而致電朱經緯。
朱經緯原定今日出庭擔任控方證人,但因案件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故未有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