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威嚇高院法官案 操普通話男不獲保釋

持刀威嚇高院法官案 操普通話男不獲保釋




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在10月17日涉嫌在高等法院大樓內,持刀威嚇法官,同日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陪同下到警署自首。案件今日(10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官指案情嚴重,不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再審。

被告53歲男子余祖林,被控於10月17日在高等法院大樓七樓13號法庭內,威脅法官陳嘉信會使其身體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控方指本案有別於一般刑事恐嚇案件,被告早有計劃犯案,並有指定目標。

控方表示因要錄取證人口供,及檢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提出將案件押後。辯方申請保釋,裁判官則指案情嚴重,擔心被告不會按時往警署報到及會再犯,且控方證據充分,不准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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