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在2014年雨傘革命期間,在旺角用警棍揮打途人鄭仲恆,被控一項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11月8日)續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朱經緯將會出席自辯。
朱經緯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繼續審訊,當控方完成舉證後,辯方指沒有中段陳詞,裁判官一度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但辯方後來指誤會法官的指示,將會就案件表證不成立陳詞,裁判官於是撤回裁決,並批准辯方在下午陳詞。辯方在下午作中段陳詞,認為控方的證據不足證明鄭仲恆有實際身體傷害,又指警棍當時是打中事主的肩胛骨中間,並有正當辯解,要求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但裁判官最終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另外,控方較早時傳召曾為事主鄭仲恆驗傷的袁煦照醫生作供,他指當日證實鄭仲恆的右腳、右手肘及左頸都有傷,而頸部的傷約有4厘米,處於髮線附近,並有少許腫脹。控方在庭上播放朱經緯涉用警棍襲擊鄭仲恆的片段,袁煦照稱,片中警棍打下的位置,與鄭仲恆的傷勢位置「有少少唔喺好相同」。控方則問,鄭仲恆的頸傷有沒有機會是片中的行為造成,袁煦照稱不肯定,因為朱經緯是由上而下揮棍,而鄭仲恆的頸傷是橫向的。
袁煦照又指,因為病人太多,令診症時間只有10分鐘,故難以向鄭仲恆詢問更多問題。他又曾建議鄭仲恆到急症室驗傷,因為其他人會認為急症室醫生會比較中立,但強調自己是很中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