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貪案今高院重審 求暫緩判刑待上訴終院

陳志雲涉貪案今高院重審 求暫緩判刑待上訴終院

前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其經理人叢培崑涉貪案,早前遭上訴庭發還原審法官重審,並下令須判二人有罪及判刑。因原審法官潘兆童已調任高院法官,案件今早(11月13日)在高院提訊。陳志雲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在周三(11月11日)已向上訴庭提交上訴申請書,要求將判刑押後至終審法院有結果為止,惟法官質疑自己是否有權暫緩上訴庭之決定。 

早前上訴庭已判律政司得直,下令原審法官今日作出判刑。陳志雲代表律師今早在動議通知書中,提出兩項涉及對公眾利益有重大及廣泛爭議的法律觀點,要求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官回應時表示,上訴庭已清楚指示他作出定罪,並非被告不想執行便不執行,而目前並無既定程序和法理依據暫緩執行上訴庭的指示。陳之代表律師則認為法官在法理和程序上,都有權暫緩執行上訴庭的指示。 

控方在庭上並沒有反對被告觀點,但雙方就對應在今早向法官提出,還是在上訴庭提出押後定罪有不同看法。而本案另一被告叢培崑,據陳之代表律師表示,他的立場與陳志雲相同,但需留待叢親自說清楚。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