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傳媒昨晚(11月21日)就出售《壹週刊》事宜發出公告,指在該集團並無失誤的前提下,目前並無收到買家通知,並無完成安全港,並未達成交易。該集團尋求法律意見,並考慮可採取的選項,鑑於最新發展,出售未必一定進行。
壹傳媒集團表示,就有報道提及買家黃浩有關收購的訪問內容,當中評論提及集團出售《壹週刊》分兩部分,11月21日會完成出售香港《壹週刊》,台灣部分今年底前完成。壹傳媒澄清,這屬買賣雙方持續磋商的完成交易選項之一,該集團已向買家表示,擬盡快將出售事項整體完成;又澄清一直展示完成出售的意向及做好準備,並已配合買家提出的要求。延遲完成出售,並非如有關評論所指,是賣方行動所致。
壹傳媒又指,黃浩提及延遲完成出售《壹週刊》,是由於轉讓若干資產如資訊科技及數據事宜,而買方僅於出售事項完成後,才會向台灣當局申請更改公司註冊資料。壹傳媒又指,黃浩可自行決定提交申請的合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