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警總案認罪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還柙候判

包圍警總案認罪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還柙候判


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因涉及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案,今日(11月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周庭早前已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及林朗彥亦於今日認罪。 

案件押後至下周三(12月2日)判刑,3人全部還柙候判。

案中涉及3名被告依次為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3人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單獨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和周庭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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