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生推跌警員 判囚3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16歲男生推跌警員 判囚3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一名16歲男學生於去年11月3日的示威中,於柴灣被警員截停時,涉嫌用雙手推撞警員,令警員跌倒。

被告早前否認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11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星期,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

裁判官判刑時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內容顯示被告無悔意,並強調社會服務令只適合有悔意的人。加上控罪嚴重,即使被告年輕,不代表不會判監,故判被告監禁3星期。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