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補選明年3月11日舉行 先處理4個議席空缺

立法會補選明年3月11日舉行 先處理4個議席空缺

政府今日(12月1日)刊憲,決定明年3月11日舉行立法會補選,包括3個地區直選,以及1個功能組別議席,而非全數6個立法會議席空缺。 

當局按《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8條,補選香港島、九龍西、新界東各1個地方選區議席,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議席。 

提名期為明年1月16日至1月29日。 

今次補選是因為有6名議員,因宣誓問題被取消議員資格,包括梁頌恆、游蕙禎、羅冠聰、姚松炎、劉小麗及梁國雄,但原屬九龍西的劉小麗及新界東的梁國雄,已經就被褫奪議員資格提出上訴,政府今次未有提及該兩個議席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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