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就讀中五的17歲巴士迷,今年5月22日凌晨涉偷走一輛九巴,由樂富駛到葵涌後失事,他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承認偷車、無牌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及意外後沒有報警4條控罪,今日(12月11日)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早前質問被告,是否以為看過YouTube就以為自己識駕駛巴士,被告竟指「可以咁講」。辯方求情時指,就讀中五的被告為巴士迷,希望成為巴士司機,一時癮起才揸走巴士,現在已感後悔。
案情指被告梁冠傑與友人於今年5月22日凌晨,於樂富巴士總站將一輛11C線巴士駛走,當巴士駛至葵涌貨櫃碼頭路時,巴士在被告駕駛下失控撞壆,意外後兩人逃離現場。
被告的補習老師從新聞得悉意外後,想起被告曾聲稱想揸巴士,梁被查詢時承認與案有關,補習老師於是報警。警方先後拘捕被告及他的友人,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至於被告的朋友雖曾中途接手駕駛,但警方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後,決定不起訴被告友人。
(有線新聞截圖)
被告的補習老師從新聞得悉意外後,想起被告曾聲稱想揸巴士,梁被查詢時承認與案有關,補習老師於是報警。警方先後拘捕被告及他的友人,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至於被告的朋友雖曾中途接手駕駛,但警方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後,決定不起訴被告友人。
(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