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警方屢違指引不需承擔後果 港府反駁內容偏頗誤導

報道指警方屢違指引不需承擔後果 港府反駁內容偏頗誤導


《華盛頓郵報》日前刊登一篇標題為「In Hong Kong crackdown, Police repeatedly broke their own rules and faced no consequences」(香港警方在處理示威活動時屢次違反指引,並不需承擔後果)的報道,特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12月26日)發聲明,嚴正反駁該篇報道,指內容屬偏頗及誤導,對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深表遺憾。
  
發言人強調,警方不會主動對示威者採取行動,而只會在示威者參與違法活動時才使用適當及相應武力。聲明指,過去數星期,示威者暴力不斷升級,包括設置路障堵塞道路以癱瘓交通、縱火、肆意破壞店鋪及鐵路設施、投擲磚塊和汽油彈,以及公然惡意攻擊圍觀市民和警務人員,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聲明又提到,激進示威者使用越來越多致命武器,包括汽油彈、以丫叉發射鋼珠、爆炸裝置、炸彈及弓箭,而示威者亦裝備精良,佩有頭盔、盾牌、護目鏡、呼吸器、口罩、盔甲及其他保護裝備等,顯示他們意圖參與暴力示威活動,並會直接對抗及襲擊警員,這樣會減低警方所使用一般較低武力程度的防暴武器的效能和效率。
  
港府強調,警方一直秉持嚴謹而克制的態度,只用了最低所需武力應對暴力示威者公然的違法行為。聲明又指警方使用的武力符合國際標準,當情況受到控制便會停止使用武力。所有警務人員均需為其所使用的武力負責,指揮官亦在現場監察,確保人員合法使用武力。
  
港府重申,警方有責任確保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亦必須保障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如果示威者不使用暴力,警方便不需要使用合法武力防衛;若示威者和平、理性和有秩序,警方不會亦沒有理由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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