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華為孟晚舟事件,中國及加拿大關係持續緊張之際,今日(12月29日)傍晚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網頁發通告,指加拿大籍男子謝倫伯格走私毒品一案進行二審,出庭檢察員提出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裁定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3月15日審理該案,於今年11月20日一審判決,認定被告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驅逐出境。加拿大駐華使館派員到庭旁聽,宣判後謝倫伯格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日再審理案件,出庭檢察員當庭提出,正在查證的線索顯示,被告極有可能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在走私毒品犯罪過程中起重要作用,一審法院認定其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根據新線索查證情況,依法懲處。法庭經審理,採納了檢察機關意見,當庭裁定將本案發回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法院指於案件審理時,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應當享有的辯護、翻譯等各項權利。開庭前,法院依照相關規定通知了加拿大駐華使館,該館官員到庭旁聽。各界群眾、部分中外媒體記者50餘人旁聽。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網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