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偷櫃員機$8000 休班警判罰款$15000

順手牽羊偷櫃員機$8000 休班警判罰款$15000


一名休班男警涉拾遺不報,在2017年7月於櫃員機提款後,順手牽羊取走他人遺留於另一部櫃員機的8000元現金,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日(1月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罰款15000元,並要向事主賠償8000元。

女事主早前作供稱,於2017年7月4日晚上10時40分,於九龍城福佬村道的滙豐理財易中心先轉帳後提款8000元,惟沒有拿錢就離開,兩分鐘後醒起折返,但該8000元已經不知所蹤。根據閉路電視所見,38歲被告劉元明當時正使用女事主隔鄰的提款機,處理完交易後步出門口,卻突然折返到女事主剛使用的提款機,拿起出錢口的鈔票。

劉元明早前出庭自辯時指,自己拘捕前都深信該8000是屬於自己,並無貪念將其據為己有,又誤以為發聲的櫃員機,是他剛剛提款的一部,故才拿款該8000元,裁判官不接納此說法,指被告由離開到折返只相隔12秒,難以接受被告在短時間內忘記自己使用了那一部提款機。對於被告聲稱,怕將錢交到警署會麻煩同事,而未有將款項交到警署,認為此說法牽強。

裁判官又指,同類提款機盜竊案一般以罰款處理,雖然被告是警員,亦不能大幅提高判罰。

案件編號:KCCC208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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