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婆婆接受萬寧道歉 稱生活無問題冀過平靜生活

李婆婆接受萬寧道歉 稱生活無問題冀過平靜生活



萬寧印花案昨日(1月26日)裁決,77歲的李婆婆獲判盜竊罪不成立。今日(1月27日)李婆婆透過律師樓發聲明,表示已接受了萬寧總裁及她的同事親自的道歉。

李婆婆指,非常欣慰案件已經圓滿結束,不希望再對案件作出任何評論,並感謝曾幫助她的人,包括家人、她工作的電訊公司內不斷協助她的朋友、法律代表沈智輝大律師以及其他關心她的市民。

李婆婆指,現在的生活沒有問題,若將來有需要會尋求協助,她指事情在這階段已得到解決,現在最大的希望是過着平靜的生活。

萬寧行政總裁李家華昨日發聲明,指就事件作出深入的內部檢討,意識到在報案前是未有酌情考慮各種因素,未能做到情理兼備。他透露,已通知李婆婆,希望可親身向她道歉,並為她提供支援及協助。他又指,萬寧會汲取事件的經驗及教訓,未來會致力改善,為顧客及社會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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