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頭條新聞》再去信廣播處長 警方稱會向通訊局投訴

就《頭條新聞》再去信廣播處長 警方稱會向通訊局投訴



警方再次去個廣播處長,指《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環節,會令觀眾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誤解警隊。


信件以警務處處長發出,指上周五(2月28日)播出的《頭條新聞》「驚方訊息」環節,主持人繼續以「嬉笑怒罵」方式描述11宗發生於去年6月中至本年1月底被列為沒有可疑的有人死亡案件。警方強調該11宗案件,全部都是警方按照所需程序完成調查後才界定為沒有可疑,但信中就指主持人王喜的「嬉笑怒罵」演繹,只會令一般人認為警察調查不認真、工作不專業。 

警方又稱,這類案件時有發生,反問「驚方訊息」為何只選擇由去年6月中至最近發生的這類案件作「嬉笑怒罵」的描述。 

信中又指,若大眾因此對警隊失去信心,不法之徒便有機可乘,香港的治安便難以維持,這絕對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 

警方重申,對於善意及有建設性的批評非常樂意接受,但對於一些並非建基於事實又或是誤導性的報道或言論,由於會引致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所以有責任澄清,讓公眾理解事實。警方為此就2月14日及28日播出的《頭條新聞》作出投訴,同時亦會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頭條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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